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合同管理制度(试行) |
第一条 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是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公募基金会,其宗旨是:致力于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,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,促进南华大学的建设和发展。 第二条 为规范和确保基金会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,加强合同管理,特制定本制度。 第三条 适用于本管理制度的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7日 |
|
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票据管理办法 |
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票据的管理,规范票据使用,维护教育基金会财经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票据管理办法》《民间非盈利性组织会计制度》的规定,结合教育发展基金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7日 |
|
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 |
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,规范财经行为,全面、系统、综合地反映基金会一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,保证会计信息质量,提高会计工作水平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 一、会计报表 1.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业务活动情况表。 2.会计报表按编制时间分为季度报表和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3日 |
|
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费用支出审批制度 |
为了加强教育基金会会计核算,规范费用支出审批程序,结合《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业务费用支出 定向捐赠的资助项目由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按照捐赠协议执行。凡协议中已列明使用范围、金额和支付时间的,在协议生效后即执行。 非定向捐赠的资助项目,支出基金额度在1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7日 |
|
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会计稽核制度 |
为加强教育基金会财务监督,依据国家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财务部门必须设立稽核岗位。有条件时需设立专职稽核员,会计人员较少时,由会计主管兼任稽核员,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。 二、稽核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且需由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。 三、稽核人员必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7日 |
|
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管理办法(试行) |
第一条 为有效利用各类捐赠资金,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,防范和化解各类资金风险,规避投资风险,确保资金运作规范高效,根据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及《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》《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投资原则 (一)合法性原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7日 |
|
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|
第一条 为了规范捐赠项目的管理,维护捐赠者和受益者的合法权益,充分发挥社会捐赠的重要作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和《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》,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捐赠项目,是指国内外捐赠者向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7日 |
|
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业务活动收支管理办法(试行) |
为了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律法规和教育基金会相关财务制度,规范会计核算,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相关性原则。特制定该管理办法: 一、项目收入 根据《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》确认收入。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要求、业务内容,准确无误按部门、项目核算。 二、项目支出 (一)报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7日 |
|
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印章管理规定 |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印章的管理工作,规范工作行为,保证印章使用的安全性和严肃性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》和《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》,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为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7日 |
|
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票据管理办法 |
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省南华大学教育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票据的管理,规范票据使用,维护教育基金会财经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票据管理办法》《民间非盈利性组织会计制度》的规定,结合教育发展基金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... |
发表时间:2022年03月07日 |
|